1月23日,國家能源局召開新聞發布會,會上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副司長張星介紹了2024年一系列促進煤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舉措。
他表示,煤炭是我國的主體能源,在能源供應中發揮“壓艙石”和“穩定器”作用。2024年以來,我們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新頒布的《能源法》精神,堅持強化煤炭在我國能源供應體系中的基礎保障和系統調節作用。在近年來煤炭供應保障平穩有序的前提下,更加注重從煤炭開發的源頭上加強統籌謀劃,更加強化在極端應急情形下做好政策兜底,持續完善制度設計、不斷優化政策措施。
一是印發實施了《關于建立煤炭產能儲備制度的實施意見》,對產能儲備建設目標、管理機制、啟用程序、支持政策等作出明確規定,推動煤炭企業在國際能源市場劇烈波動、惡劣天氣多發、供需形勢急劇變化等情形下“向上彈性生產”,快速釋放儲備產能,有效提升煤炭應急保障能力,實現煤炭管理的重大制度創新。
二是修訂發布了《煤炭礦區總體規劃管理規定》國家發展改革委2024年第29號令,將近年來煤炭管理有效經驗做法上升到規章層面,進一步強化保障國家能源安全、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要求,突出規劃的科學性、制度的約束性,提高煤炭資源的集約化規模化開發水平,持續提升煤炭供應保障能力。按照資源環境總量、發展規劃等管理要求,明確礦區內煤礦應在規劃確定的產能規模內組織建設生產,將生態環境影響控制在規劃及規劃環評確定的環境承載范圍內。同時,針對已出臺的產能儲備制度,29號令要求在礦區規劃階段對建設儲備產能進行技術論證分析,并在礦區總體規劃修編、局部調整等方面給予支持政策,雙向發力提升煤炭供給體系質量和韌性,更好發揮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。
三是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快煤礦智能化建設促進煤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》,梳理分析近年來智能化發展成效和問題,強化統籌規劃、科技創新、政策供給,指導各地科學確定建設目標,分類分級推動智能化建設,推進全系統智能化應用,提升常態化運行水平,加快打造煤炭行業新質生產力。
四是印發《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行動計劃(2024—2027年)》,加強頂層設計和政策引領,部署安排煤炭綠色智能開采、煤炭洗選加工、煤制油氣、煤電改造等重點任務,要求重點省區和中央企業建立推進機制、制定落實方案,明確時間表、路線圖和責任分工,有力促進煤炭綠色低碳轉型。
責任編輯: 張磊